时事安徽

安徽实施新型城镇化方案出台 以人为本拉近城乡差距

       2014年12月安徽省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日前,《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结合安徽实际,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等开展改革探索。《方案》将“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列为首要试点任务。其中哪些举措是与当下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呢?记者带您逐条梳理解读。

  户籍落在哪里?

  《方案》提出,按照“总体放宽、区别对待、积极作为”原则,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合肥市落户条件,有序放开其他设区市落户限制。

  继续落实人才落户政策。重点开发区域城市制定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加强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建设,中心城市放开省域内落户限制,其他城市全部放开居民落户限制。

  推广铜陵经验,分层次逐步完善辖区内城乡户籍一元化管理改革,取消农业、非农二元户口性质区别,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福利一体化,包括研究制定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义务教育等配套政策。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和城镇化人口统计相关调查制度。

  就业如何保障?

  针对就业保障,《方案》里提及要促进创业就业,加强农民工创业政策扶持,具体采取强化创业培训,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完善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政策性担保体系等措施。

  提高就业素质和能力。积极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实施“春潮行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雨露计划”等职业技能创业能力提升计划。

  同时明确保障农业转移劳动者培训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培训补贴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建设和改造一批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加快建立覆盖安徽省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

  安居乐业怎么实现?

  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在城镇稳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推进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产城一体化”试点,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公租房,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建制镇将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在非公有制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政策全覆盖。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到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左右。(记者 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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