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文化

二文钱引发的徽州盐商衰落

    称雄明清数百年的徽州盐商已经和他们所处的朝代一样凝固成了历史,要重温那过往的辉煌,只能从字里行间去寻觅。

    历史是由一个个偶然的事件构成的,但是历史却又一再诠释着必然。下面要讲述的就是徽商历史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事件,但就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小事件,却蕴含着徽商那固若金汤的千秋基业崩溃的必然。

    两文钱引起的轩然大波
    嘉庆十一年(1806年)初发生了一件牵涉到两淮沿岸四省的“浮价病民案”。这一案件的起因是江苏无锡、金匮两县的汪丙太盐店将盐价降低二文/斤引起的。

    事发这一年,江苏省私盐泛滥,使得官盐滞销。专营无锡、金匮两县的徽州盐商汪丙太旗号盐店想将官盐由每斤30文降为28文出售。汪丙太盐店原想暂时减价,居民见官盐和私盐价值相差不是很悬殊,就不必冒风险去购买私盐,私盐滞销,私盐贩子们就会裹足不前。当官盐畅销后,再恢复原价销售。

    由于是暂时的权宜之计,估计官家不会禁止,所以汪丙太只是请锡、金二县出告示,并没有禀报盐运使。但没想到两淮盐运使张映玑却出告示阻止这两县的减价行动。这么一松一紧,引起锡、金两县老百姓的不愿意,于是由一个捐纳了九品衔的张江梅作为原告,以“盐商汪丙太等浮价病民、盐运使张映玑庇商不准核减(盐价)”罪名将盐商和盐运使上告。这区区的二文钱盐价使所有的两淮盐商都受到罚银的处罚,涉及本案发生地的两个县令、盐运使张映玑、盐政延丰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更令人称奇的是此案的原告张江梅更是受到杖一百徒三年的处罚,此案的审判官那延成最终的下场也不太好。唯一的赢家是嘉庆皇帝,收到了罚缴银一百万两。

    这一案件中最冤屈的是盐商,他们明明是想降价销售,最后却因莫须有的“浮价病民”被嘉庆皇帝罚了个倾家荡产。嘉庆皇帝看似公正的判罚,其真实的目的是为了杀一儆百,杜绝盐商们降价销售的可能。

    此案过后,盐的价格依然是不断上涨,百姓为了生活的必需品而遭受越来越重的盘剥。而经过此次打击的徽州盐商,再也不敢为盐价出头了,徽州盐商在盐业经营上彻底失去了定价权,而沦为了满清统治者搜刮天下财富的工具。

    “浮价病民案”的背后
    这起案件明白地显现了徽州盐商富可敌国的表面下,隐藏的是依附强权、任人摆布的屈辱。徽商经营以盐业为重。盐这种商品,本身并不具备多大的价值,看看中国那漫长的海岸线就知道,有海的地方,就能开辟盐场晒盐。

    但是盐又是一种人离不开的特殊商品。因而,它就自然而然成了生产力低下的封建社会最好的税赋载体,于是从汉朝开始,盐就一直由官府特许经营。以盐业为重的徽商在一开始走的就不是一条独立发展的道路,而是扮演着依附于官僚系统的,亦商亦官的官府代言人的角色。

    依附于官僚体系的徽州盐商经营盐业,获利空间丰厚。盐业经营都是世袭垄断的,也就是盐业的特许经营权可以父传子,子传孙,在获利丰厚的前提下,随着人口的增加,食盐消费量的增长,徽州盐商家族财富积累之快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像鲍志道、江春这些盐业总商,家族财富换算成现代货币要以亿为单位计数,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他们的富有是一点都不为过的。

    徽州盐商又通过和满清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能获得国库的信贷作为启动资本,几乎可以做到一本万利,甚至无本万利。当时徽州盐商的大本营扬州,只能用穷奢极欲来形容,那些富商巨贾们最大的烦恼,就是怎样把如潮似浪一样涌来的银子花掉。

    徽州盐商们却不知道,他们的穷奢极欲已然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为了维持住地位和财富,徽州盐商们于盐业经营之外的头等大事,就是打点自己身后的靠山,也就是满清统治者。尽管一而再、再而三地加大输捐纳贡的力度,仍然不能让满清统治者满足。

    随着满清特权阶层的人数呈几何级数增长,远远快过了盐商财富积累的速度,旗人对盐商们的敲诈勒索越来越厉害。

    嘉庆年间,以徽州盐商居主导地位的两淮盐场,苛捐杂税达到92种之多。据嘉庆《两淮盐法志》统计,从康熙十年到嘉庆九年的100多年中,两淮盐商前后所捐输的财物共有:白银3930余万两,米2万余石,谷33万石。商人每次捐输,多则数百万两,少则数十万两,其余寻常捐输则难以枚举。

    两淮盐商中,徽州盐商占据优势,因此,捐输的负担大多落在了徽商头上。曾任两淮总商之一的歙县大盐商江春,每遇捐输,“百万之费,指顾立办”,最终还是落了个破产的结局。

    嘉庆九年,由于镇压白莲教起义,财政发生困难,清政府为了应付此种局面,开始疯狂地上涨盐价,这无吝于杀鸡取卵、饮鸩止渴。盐价越高,盐的销量便越少,税源就越枯竭。因为官盐的价格越高,走私盐的利润就越大,私盐贩子就越多,人们购买官盐的数量就越少。

    为了转嫁税源枯竭造成的财政困难,清政府规定,盐商在拿到盐的销售许可之前,必须先行缴纳相应税赋。在盐业利润大、销售速度快的背景下,对于徽州盐商来说并不是一个问题。但在盐业利润被苛税重赋和名目繁多的敲诈勒索摊得很薄,且私盐泛滥的情况下,就成了要命的问题。

    比如长芦盐场,行盐区域在黄泛区,今天的皖鲁豫交界之处,历史上就是四战之地,黄河又经常改道,自然灾害严重,民风彪悍。此处私盐最为猖獗,私盐贩子有强大的武装,组织严密,甚至敢于和官府正面对抗,面对这种武装私盐,盐商们别说获取利润,就是连保本也几乎是不可能。

    往往是今年好不容易卖出去的盐往往是五、六年前积压下来的,可是五、六年前的本钱还没完全收回,新盐又压下来了,随新盐而来的,是更加沉重的税赋。盐业经营的进入是垄断的,相应的退出也是垄断的。

    这意味着,世袭而来的特权变成义务的时候,即使赔本,也只能硬着头皮赔,不然就是犯上欺君。在这样走投无路的境遇下,很多徽州盐商纷纷想尽办法,以生病,回家尽孝为托辞逃避,更有甚者,竟然选择了一逃了之,一夜之间,人去楼空,不知所踪。

    面对这种局面,精明练达的徽州盐商认准了只有降价才是挽救盐业的唯一出路,但是甫一尝试,便遭巨大打击。满清政府的权威是不容置疑的,降低盐价在满清政府看来,就是对皇权的挑衅,而这比什么都更加不能容忍。

    徽州盐商终于走到了穷途末路:盐价越高,销量越少,税源越枯竭,清政府为了保证税收,只能进一步提高盐价,于是,又开始新一轮的恶性循。

    在此种环境下,徽州盐商的最好下场,就是能够从盐业经营中全身而退。譬如棠樾鲍氏家族的鲍启运,在承接哥哥鲍志道的总商地位之后,被佥派办理淮北盐运,当时淮北官盐“疲滞已久”,滞销则无从言利,而课税照旧很高,致使不少盐灶已关闭歇业。

    为了应付官府的课税,少数幸存的盐场只得高价卖盐,这对从事盐运的盐商来说,当然无利可图,而且运盐途中,如遇风险沉船,损失均由盐商自认。鲍启运深谙此道,哪能睁眼做亏本的买卖?

    因此“称病告退”,宁肯背上“抗佥误课”的大罪,也不能将家业败落在自己的手上,所幸的是,他得到了嘉庆皇帝的特赦, “抗佥误课”的大罪,仅以罚五万两银子了事。

   收回了资本的鲍启远,从此再无经商业盐的念头,回到祖居地,广购良田,大兴土木,今天我们看到的棠樾牌坊群,就是在他的手上建造修葺的。这一宏大的建筑群,证明着徽州盐商曾经的辉煌,也蕴含着徽州盐商必然衰落的无奈宿命。历史告诉我们,只有独立之人格,才有独立之商人,才有强盛之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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